推动“政府+民间”1+1野保模式,做好家乡生态保护|2017年工作总结
绥化市野生鸟类志保护志愿者团队情况介绍
团队名称:绥化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团队
团队宗旨:保护地域生态、保护野生鸟类及其他野生动植物
组建时间:2017年11月
一、“政府+民间”1+1野保模式探索与推动情况
与区政府成立以林业部门牵头的,工商局、林业公安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协作,共同致力于当地野生动植物保护。
1、与天津团队马井生老师沟通,学习天津市“政府+民间”1+1野保模式。
天津团队马井生老师寄来宣传彩页、中正老师寄来《办理涉林案件执法汇编》、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、法律法规等学习资料。
宣传单
2、与绥化市、北林区林业局、林业公安局、工商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座谈,初步探讨“政府+民间”1+1野保模式。
志愿者参与座谈
3、与佛教协会沟通
秘书长参与巡护一次,大力支持保护野生鸟类,并在协会内学习解读“十九”大关于生态保护精神,科学保护生态、保护野生鸟类。
4、与城市应急救援队(绥化市爱心志愿者团队理事)做初步沟通
杨队长支持护鸟宣传及护鸟行动,并表示需要的时候会积极参与行动。并将在以后的行动中具体商议合作事宜。
二、拆网与鸟市监督情况
1、巡护鸟网情况
团队组建以来,主要对绥化市北林区城乡结合部、宝山镇、兴福乡、东富乡、四方台镇、太平川镇、胜利乡等乡镇及城乡结合部进行巡查,对望奎县、庆安县部分乡镇及城乡结合部、哈尔滨市呼兰区部分乡镇进行了巡护。协同有关部门,拆除鸟网近百张,销毁网杆若干,鸟笼500多个,解救野生鸟千余只,发现鸟类死体千余只。
2、鸟市监督状况
会同联合工作组,重点打击鸟市,省市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,相关部门日常巡查。目前绥化市北林区花鸟鱼市场已经整肃良好,鸟市商家签定了不销售野生鸟类责任状。
3、举报的非法捕猎鸟类案件
鸟市商家非法贩卖野生鸟类案、兴福乡二龙村非法捕猎野生鸟类案、宝山镇两个捕鸟人非法捕猎野生鸟类案。
兴福乡二龙村非法捕鸟情况,已立案
三、调查乡镇集市非法销售鸟药情况、非法网具摸底排查。
志愿者对多个乡镇集市进行了暗访调查,并形成文字材料,与主管的区林业部门汇报了调查情况,主管部门十分重视,上报给相关领导,并将采取下一步的工作部署。乡镇集市非法鸟药售卖情况有望得到根本性解决。
集市非法售卖鸟药情况
在做以上工作同时,志愿者团队对公众进行了线上线下的野保法宣传,发放宣传单,宣讲生态保护知识。
志愿者团队组建时间虽然不长,且成员均为兼职,但短短的时间内,做了大量的保护工作,为保护家乡生态做出了应有的努力。志愿者团队得到了媒体关注,并对志愿者保护家乡生态的行为进行了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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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月4日,绥化市北林区发布禁猎期禁猎区公告,欢迎大家广泛转发宣传